4/26:開始留職停薪離開公司日
9/11:結束留職停薪回到公司日
一開始是先來破題為什麼是4/26~9/11,這樣一看內容應該是簡單明瞭
不過這卻對我來說像是一場4個多月的夢,這4個月做了什麼事
說實在點就是每天睡到10點,11點多吃午餐,大約18點吃晚餐
日復一日到結束留職停薪日,感覺就這樣虛晃日子到身上都沒錢
才想說要回公司再賺點「所費」,只是也不是這樣就回去感覺多不值得
至少我在離開公司時是沒想過說我會再回來,但後來事實證明我的下意識還是想回來這裡
而當初開了2個條件回公司:1.幫我的屬下加薪,2.公司組織改組
但是公司組織改組事實上是無望,就轉而要求領BONUS (至少我去年是做滿一整年)
只是不知道10月底的BONUS會是如何,會因為這4個多月而扣我多少甚至不給我
就讓我們拭目以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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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/26
事實證明我錯了!當10/25日一收到BONUS薪資條時打開一看
居然只有去年的6成不到,瞬間不爽不滿的情緒湧上
當天晚上一整個悶到不行,索性打開那瓶在喜宴上A來的XO
在茫茫然之中忽然理解到麻吉所說的飄飄然的FU是如何
原本想說今天乾脆不上班以示抗議,但是我最終還是來上班
因為...我想既然你給這樣的薪水,就只是買我8小時的工作時間
我又何必加班賣命為公司,來讓自己的身體更差
況且...就算要走也要等到領完年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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